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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3-0001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1-29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1-29 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ly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445室,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99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住建部门职能定位,积极促进住房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1695条,全年网站总访问量达225.15万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48条、规划计划12条、部门业务类信息7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53条;继续完善政策文件解读专栏,通过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共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6条。参加和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55件,上年度结转办理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52件,法人申请件4件;有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其他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5起,均维持结果;诉讼3起,均裁定驳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在文件送审签发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务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目前共设有15个应用系统入口、3个导航栏目、18个专题专栏。网站首页增设“营商环境暨助企纾困服务专栏”, 帮助企业掌握政策风向标,做好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连云港市住建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93篇,政务微博更新160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22年9月17日,邀请市司法局业务骨干,就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复议等热点问题,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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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处理网友咨询建议的效率和主观能动性不高,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结合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住建行业重点工作梳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工作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2022年我局按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1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