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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2-0001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1-19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1-19 15: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布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ly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445室,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99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1年,市住建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7条、规划计划6条、部门业务类信息13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59条;继续完善政策文件解读专栏,通过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共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2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32篇,政务微博更新286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两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63宗,法人申请件2宗;有1宗结转下年度办理,其他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5起,其中2件维持结果,3件正在审理;诉讼1起,裁定驳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加强对政务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内容随时更新。严格政务信息逐级审核制和专人读网制度,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的严谨性及流程的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基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局网站打造面向公众服务的综合业务支撑平台。增设“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投诉”“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专栏,向群众展示我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成果,满足群众对建筑隐患投诉随时可查、随手可查的需求。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退房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摇号信息、新闻发布会,加强民生信息内容传播。

(五)监督保障

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市住建局成立了网络和信息化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领导分工,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和局目标督查办公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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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需要加强;二是政务新媒体传播效果有待加强,原创内容、政务服务等需要提升。三是部分业务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群众频繁、重复申请。

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为群众提供客观、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对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协助办理、审查信息的工作指引,强化工作协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