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823/2018-0008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09 |
| 文号: | 连住房发〔2018〕125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市住房局关于2018上半年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 ||
| 内容概览: | 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中介机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2018年度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计划与安排的通知》(连住房发〔2018〕59号),市住房局、市物价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2018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 | ||
| 时效: | 有效 | ||
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中介机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2018年度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计划与安排的通知》(连住房发〔2018〕59号),市住房局、市物价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2018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活动时间为5月28日到6月8日,检查主要内容是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行为和已备案的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其中,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的项目为重点检查对象)。此次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抽查对象按照要求随机抽取,共抽查市区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30家(重点监控楼盘5个)、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21家。抽查实行组长负责制,通过检查相关证照、抽查合同等资料与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做到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检查情况
通过此次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能够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和广告,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但是仍有部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情况
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检查情况看,少数项目销售现场存在问题主要有销控表设置不规范、营销宣传广告用语不规范、部分项目在售房源与网签数据不匹配等。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情况
从房地产中介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市大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都严格按照规定合法经营,但少数房地产中介机构整体管理水平仍然较低。一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不高,持证上岗意识淡薄;二是中介委托合同内容不规范、部分合同中没有经纪人签字、中介从业人员挂牌不规范、房源未及时更新等。
三、处理情况
针对销控表设置不规范的房地产项目,市住房部门已经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后的现场照片。检查中发现连云港东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新海云谷小区存在捂盘行为,市住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约谈其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部分价格公示方面的问题,市物价部门已经责令其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向公积金中心申报项目准入和楼盘备案的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已责令其整改,目前,该5家企业正在向公积金部门办理准入和备案手续。
针对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经在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在后期工作中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市住房局将通过重点项目监控、接受投诉举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及时整改到位的企业,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记入诚信档案、暂停网签、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实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双随机检查目标。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