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19-05-30 14:46:4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徐圩新区规建局,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现就2019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危房治理等安全为重点,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凝聚安全生产共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事故隐患整改,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70周年华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危房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从契合“高质发展、后发先至”高度入手,全力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宣传战,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让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一失万无”观念深植于企业负责人、一线员工、社会大众脑海,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现场咨询、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活动体验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具有行业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站位高、影响大、范围广、受众多的优势,大力开展主流媒体引导、行业媒体跟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网络直播等线上互动联动;充分利用小游戏、表情包、小程序趣味性高、互动性强、吸引力大的特点,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力量,大力开发安全生产知识类小游戏、设计制作安全生产互动表情包、安全生产微信语音小程序等,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充分利用户外大型显示屏、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简洁、明快、直观特性,开展安全生产警言、警句、标语、口号宣传,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指导企业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认真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制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市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体验)馆的警示教育和培训体验功能,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到市警示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不少于50人次。

(四)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安〔2019〕9号)精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通过举办应急安全知识科普竞赛,在各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各级机关要定期邀请专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在机关主管主办的相关行业报刊、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各类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

(五)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专项、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住建部门各级工会、共青团等单位,要结合“创文”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七)开展明查暗访专题行。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重点抽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领域,特别是查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在岗在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问题整改落实、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情况等。在前一阶段明查暗访的基础上,邀请专家、组织记者跟随明查暗访人员进行采访报道,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项目、企业,推动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八)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专题行。要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媒体深度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有序顺利开展。

(二)提升活动效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

(三)营造活动氛围。要通过召开活动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优势造势,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新兴媒体并重的全方位多元立体化宣传格局,以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县区住建部门、各处室和单位,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处室(质安处、公用处、房屋安全处、村镇处)和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三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3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2)。联系人:刘文。电话:85482722。邮箱:zaclyg@126.com。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连建质安〔2019〕206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