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04-29 10:41:3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境内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港口、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

按规定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相关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备案机关的确认时间为准。(申报项目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施工企业会同建设、监理等单位自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表式及资料目录见附件2)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市区直管工程项目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处。

2.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签署意见后将本地区“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报“玉女峰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3.在申报截止日期后,评委会办公室委托市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统计、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评委会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303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0518-83081768。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施工强制性标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含隐蔽工程部位的施工影像)完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申报企业未被建设主管部门批评而限制评优评先或因行政处罚而限制投标。

2.各县(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优先推荐绿色建筑及实施绿色施工、标化管理、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优秀设计的项目。

3. 2021年度“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所有推荐申报项目资料一次性申报完成,不予补报。


附件:1.2021年度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标准

   2.2021年度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

   3.2021年度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连建质安〔2021〕13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