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方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连建质安〔2021〕263号(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