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物业管理文明创建 百日大提升”活动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9-09-06 17:24:1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区住(规)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全市“千家万户访文明”系列专项行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百日大提升”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6日



全市“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百日大提升”活动方案


为推进物管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打造和谐宜居的住宅小区环境,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小区环境文明、精神文明、功能文明、行为文明、志愿服务等为载体,激励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广大业主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共创文明城市行动中,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最大限度激发物业人的创文工作热情,助推小区创文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工作机制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全面负责物管小区文明创建专项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对照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对标找差,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

三、活动时间
2019年9月7日-12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以“共建美好家园共筑城市文明”为主题,开展物业管理小区五大提升行动和四大系列评选活动,既注重物管小区的全面提升,又注重发挥扩大典型示范效应,点面结合,全面铺开,通过大干一百天,实现物业管理文明新提升、新跨越。

(一)五大提升行动

1.环境秩序提升行动。对小区环境卫生开展全面整治,确保小区环境卫生良好,无烟头、纸屑等裸露垃圾,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晒等行为;楼门内干净整洁,玻璃、墙面无污秽破损,楼梯扶手无灰尘,楼道内无堵塞消防通道、乱堆乱放问题;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桶(箱)无破损、污秽。对小区绿化开展集中提升,确保绿化无死株缺株、无黄土裸露、无残存垃圾,及时补栽补种并做好日常养护。对小区车辆停车秩序开展集中提升,道路设置车辆通行引导标志标识,机动车、非机动车划线停放,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充电区,对“僵尸”车辆集中清理,车辆停放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2.文明宣传提升行动。配合社区开展好“千家万户访文明”活动,确保小区问卷入户率达到60%以上。利用小区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创文工作。采取小区楼道内外张贴宣传展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造工程、利用景观小品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创文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各项创文宣传内容、公益广告、标语等应为连云港文明网上通稿,不得自行设计。要求创文宣传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倡导关爱未成年人、孝老爱亲、邻里和谐、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移风易俗和连云港市文明行为20条等内容。步行200米看到至少5处宣传内容,室外公益广告间隔20米为一处。对于破损的公益广告展板等应及时更换,确保公益广告精致美观,与周边小区环境相协调。

3.设备维护提升行动。对小区内单元门、窨井盖、路面、外墙面等共用部位全面排查,确保小区内单元门完好并正常使用,窨井盖无破损,路面硬化(破损面积不超过0.5平方),外墙面整洁完好。对小区内监控室(探头)、电梯、消火栓等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提升,保修期内由开发企业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积极申请维修资金维修的形式,确保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完好并正常使用。

4.物业服务提升行动。物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办事制度,维修人员保修及时,客服人员服务到位。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回访机制,确保各项物业投诉有接待、有处理、有反馈、有回访。保安、保洁、绿化等各项工作服务到位,保安从业人员不得有脱岗睡岗现象。

5.志愿服务提升行动。依托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充分利用小区客服、维修等工作人员和热心业主,对小区室内维修、孤寡老人和儿童帮扶等实施志愿服务。配合辖区内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活动。

(二)四大评选活动

1.文明示范小区:以小区为单位,实行自愿申报和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凡连云港市市区范围内已建成且入住率60%以上的住宅小区,均可申报参选。评选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好中选优(具体推荐表格见附件)。总分100分,千家万户访文明调查、投票、专家评选权重占比分别是30%、30%、40%,专家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2.最美物业人:以个人为单位,采取个人自荐和企业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形式。凡在连云港市市区物管小区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一线员工,工作岗位为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工程维修、客服人员的,均可申报参选。评选将根据参选人的事迹,好中选优,重点推荐工作积极、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服务意识强,有亲和力,受到公司和所服务小区业主认可和好评的物业人(具体推荐表格见附件)。总分100分,投票、专家评选权重占比分别是40%、60%,专家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3.创文优秀物管小区负责人:以个人为单位,采取个人自荐和企业推荐的申报形式。凡在连云港市市区物管小区内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报参选。评选工作将重点围绕本次“共建美好家园共筑城市文明”活动主题,对积极配合行业开展活动,极力倡导文明建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精,服务得到广大业主认可的优秀项目负责人(具体推荐表格见附件)。总分100分,投票、专家评选权重占比分别是40%、60%,专家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4.物业行业红黑榜:主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物业企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创文成效,根据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考核评分结果,对物业行业红黑名单予以公布,并对黑榜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行业限制。

五、实施步骤

文明示范小区、最美物业人、创文优秀物管小区负责人主要采取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初审及展示、投票评选等环节,文明示范小区的评选额外增加专家评审环节。物业行业红黑榜的评选贯穿活动始终,最终结合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确认榜单。

1.宣传发动阶段(9月7日-9月15日)

召开“物业管理文明百日大提升”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同启动活动。利用港城物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市主流报纸、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推送相关信息,宣传活动内容。

2.申报推荐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

(1)凡申报参评“文明示范小区”活动的,可采取自愿申报和公众推荐两种形式。自愿申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将填好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小区主大门及小区内环境照片各一张或视频资料)报小区属地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至评选工作办公室。公众推荐可由小区居民在活动期间内关注“港城物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本次活动评选专题,按提示要求操作并上传图文资料。也可将推荐内容发送至电子邮箱lygzfjwyc@163.com。推荐格式参照申报表。

(2)凡申报参评“最美物业人”、“创文优秀物管小区负责人”评选活动的,由申报个人或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2寸彩色照片报至评选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秋诗,联系电话:85485385

3.初审及展示阶段(10月15日-11月25日)

评选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推荐情况进行初审,确认候选小区、候选名单。评选工作办公室、“港城物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其他相关媒体对各候选小区实地取景,了解小区总体情况及主要特色,采访小区业主、物业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行业协会人员的评价意见等方式,形成候选小区宣传展示素材,在“港城物管”微信公众号“寻找文明示范小区”和其他相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和宣传。

4.投票评选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

采取网络投票、微信公众号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微信公众号投票主要利用“港城物管”、“连云港房地产网”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其他相关媒体公众号平台进行展示。千家万户访文明调查工作由市创文办组织,采取发放调查表、入户调查或采取口头询问方式进行,在专家评选阶段前完成。

5.专家评选(12月5日-12月20日)

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采取实地考察候选小区,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排名打分。最后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网络投票、微信投票、专家评选、千家万户访文明等考评结果,经评选委员会研究,确定文明示范小区、最美物业人、创文优秀项目负责人名单。

六、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文明示范小区”、“最美物业人”、“创文优秀物管小区负责人”获得单位、个人进行书面表彰和资金奖励,各区按照1:1比例同步实施表彰,同时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招投标工作给予加分。对参与投票小区居民给予抽奖活动奖励。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自觉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要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任务,周密部署,密切协作,扎实推进。要积极协调各街道(乡镇、社区)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合为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员工、小区积极参与四大评选系列活动,扩大创建影响力,形成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小区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认真对标找差。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围绕五大提升行动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补缺补差。特别是针对前期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脏乱差、垃圾乱扔乱堆、垃圾未分类、车辆停放较乱、楼道设施损坏、墙面乱涂乱画“牛皮癣”等现象,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部署、亲自调度、一线推进,逐小区、逐项目开展督查和整改。

(3)强化督查问责。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统筹安排,采取定期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于少数反复出现问题的住宅小区,要全程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防止问题反复出现。要把四大系列评选活动与五大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将提升行动与各级优秀项目评比、奖励直接挂钩,结合年终考核、评先创优,对工作落实好的企业要进行大力表彰宣传,发挥正面典型的带动作用。督查中一旦发现反复出现问题的物业管理小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各区要约谈其负责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于问题突出、经约谈后仍不整改、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