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综合大检查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10-19 09:32:43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规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推动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推进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开、公正、守法的行业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综合大检查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检,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项目为准,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的确定采用双随机原则;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自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在建项目总量的30%。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检查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情况。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检查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及工程质量情况。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建筑用工实名制落实情况。

(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检查各级住建部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连建管〔2020〕348号)、《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的通知》(连建管〔2020〕366号)有效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查处的案件和形成的制度。

对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信用评价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苏建建管〔2016〕82号),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三、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企业申报时期,企业将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20日之间获得的奖项录入平台并现场审核,签署并提交成立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书(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

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阶段,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第三阶段为市住建局督查阶段,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

11月下旬,全市统一根据日常管理和大检查情况,对施工企业信用分进行调整。

(二)分工范围

海州区、高新区、连云区项目由市住建局统筹安排,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开发区、徐圩新区项目的检查工作,由辖区住建局负责。

(三)组织架构

各县(区)、开发区、功能板块应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开展自查工作。市住建局设立三个检查组(负责检查市住建局直管工程)、一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各县区)、一个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设在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四)检查表格

各工作组依据《建筑业企业日常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表》(见附件2)进行打分,符合要求的打钩,不满足要求的打叉,具体问题现场反馈后整理归档,并在检查结束后统一由专人录入到综合大检查系统。

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检查记录表可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所用表格样式自行制订。

(五)检查方法

主要采取听、查、看、核、评的方法进行检查。

1.听综合汇报。各县区住建局、所查企业(项目部)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向检查组报告。

2.查基础资料。包括相应组织架构、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工程实体与开工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各类原始资料、档案和相关记录是否齐备等。重点查招投标程序、发承包手续、施工许可、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合同履约情况。

3.看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落实情况,判断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实体质量是否合格,各项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核查实名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建筑用工实名制系统使用情况,可参照《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工作流程及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核查,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办。

5.现场点评。检查结束后,由工作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提出相对应的整改要求;同时,执法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交办给责任单位。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开发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快速行动,确保综合检查取得实效。

(二)全面宣传,分工协作。市各级住建部门应加强宣传,提高企业重视程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各相关单位、各工作组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查处纠正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各工作组和相关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住建局将于10月下旬开始对各县(区)此项工作督察检查,大检查情况将通报全市。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市各级住建部门、各工作组要及时汇总统计检查的企业(项目)数量、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办的案件、形成的经验和制度,并做好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工作。

(五)互查互学,共同提高。本次大检查县区督查采取互查形式。督查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督查组专家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推荐。

请各县(区)、开发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分别报送一名大检查联络员,并推荐3名专家(持有执法证)参加本次督查。三名专家分别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专家。专家推荐表样式见附件3,请于10月20日前盖章扫描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胡帅,联系电话18261335232,电子邮箱763123796@qq.com。

附件:1.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书

2.建筑企业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表

3.2020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专家推荐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连建管〔2020〕434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总和大检查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