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6-10 18:08:4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施工阶段,从历年来看,7-10月份是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高发时期,随着高温、强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判本地区夏季施工实际情况,分析夏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督工作计划。督促和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和极端天气情况下施工应急援救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一)合理安排夏季作业时间,保证高温期间施工安全。各在建项目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工作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如遇气温超过35℃时,上午10:00至下午15:00期间不得安排人员在阳光直射下的露天作业;气温超过38℃时,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超过40℃时,必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一线作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工地宿舍应配置空调;供应足量加盐饮用水、凉茶、绿豆汤等,以供一线作业人员解暑;向一线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物资与药品,如毛巾、风油精、清凉油等(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费用不得充抵高温津贴),配备急救人员与急救箱以应对突发状况。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特别是工地食堂必须落实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范措施。在作业过程中现场人员出现眩晕、心脏不舒服等,应及时送医。
(二)确保建筑施工临时设施安全。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宿舍、工棚、办公室、食堂等临时设施安全管理,严格科学选址,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已发生灾害地段。临时设施建设认真吸取2005年4月7日极端大风天气事故教训,工地临时设施尽量不超过一层,如确实需要设置成两层,应先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同意,第二层不得设置员工宿舍。对临山临水、可能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临时设施要全面排查隐患,严密进行监控,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搬迁;发生强对流天气时,临近基坑、围挡墙、广告牌的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应全部撤出。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防风、防雷性能。极端天气过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一是做好施工现场排水工作,合理布设排水沟渠和排水方向。二是做好深基坑支护,雨后及时对坑、槽、边坡、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观察边坡有无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断裂、走动等危险征兆。三是恶劣天气重点排查模架工程安全隐患。恶劣天气时,停止模架搭设和拆除作业,恶劣天气后应及时检查模架是否摇晃、变形。四是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的基础和附着装置应道保证稳固,塔身垂直度应当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当灵敏可靠,提高设备抗台风和抗雷击的能力。五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电器设备干燥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防雨措施可靠,确保各类临时用电设备无腐蚀、松动、漏电现象。六是做好高空作业防护,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完善,施工作业人员严格佩戴安全带,依规使用安全绳。
(四)强化夏季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民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应采用阻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当完好有效,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在建工程不得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日常检查时,要重点检查现场防火方案编制、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灭火器和临时消防给水配备、生活区防火措施、防火应急救援和消防疏散等情况。
三、完善保障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必须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和本地区、本单位、本工程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保障措施,必须重点强化对作业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及时传达高温预警,根据高温期间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突发性灾害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按照要求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