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1-03-02 09:25:4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务必提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强化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突出重点,严抓复工复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检查,全面整改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

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省住房城乡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5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