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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相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2-04 16:54 信息来源: 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 阅读数: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服务方式。自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我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以网上办理为主,减少现场办理频次。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特殊情况,请通过开发企业QQ群或电话预约办理(见附件)。

2.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在房产交易大厅一楼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经预约后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窗口办理。

3.加强现场防控。为守护进厅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在预约时间段进大厅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大厅按照防疫要求定时做好消毒措施,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窗口正常服务时间另行通告。



                       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

                           2020年2月1日


资金监管中心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资金使用管理科

85571305

资金缴存管理科

855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