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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8 12:57 信息来源: 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 阅读数:

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

为了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有效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进一步促进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和流程,我中心从预售资金缴存、预售资金使用、监管账户管理等5个方面对原《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印发给你们,该《协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docx




                     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