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01/2011-0022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1-12-26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
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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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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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邮政编码 |
22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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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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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885487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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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受市建设局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的行政执法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受理工程质量监督,并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质量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督,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向 委托机关提交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对预制构件和预拌砼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七、组织市级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参与市优质工程的评选;
八、监督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九、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