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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0-08-26 16:37:5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连建审批公示(2020)施工第11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连建综〔2015〕386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近期4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勘察,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
二、申报企业若对我局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说明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局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四、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附属楼1楼住建局5号窗口,邮编:222000;联系电话:0518-85868050。
附件:2020年第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