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跨市办理施工图审查的通知
  • 时间:2021-03-24 17:00:07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消除施工图审查区域垄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根据苏政办发〔2017〕8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中“关于全省推行施

工图多图联审的指导意见”、省住建厅〔2017〕第38号《关于公布“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第一批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就我市建设工程跨市办理施工图审查业务通知如下:

1.我省“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可以跨市(区)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我市辖区内的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及消防设计,可以送至我省任一“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该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可以做为办理后续工程基建手续的有效材料。

2.消防设计审查应与施工图实行联合审查。

本通知发文之日实施。


附件:江苏省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及报审网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及报审网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