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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0-0008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4-24
文号: 连建法〔2020〕16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24 15:07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住建执法事中和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连云港市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总体目标

规范住建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推进住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检查全覆盖,避免多级、交叉、重复检查,建立“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住建行政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连云港市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落实好我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编制2020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见附件)。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临时检查和国家、省、市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安排外,所有行政执法的检查行为均按照编制的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工作。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每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主动出示检查工作计划文件和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当场收缴罚款。

(三)规范检查信息公告、公示和公开

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公示年度检查工作计划、检查结果。

(四)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

对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及其它执法文书建档立卷(包括书面记录、照片、视频等),专门保管。适时组织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参加部门和地方案卷评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行政执法检查列入处室、单位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执法检查负责,并适时参加执法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执法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2.定期分析通报,严格考核。及时汇总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各执法处室、单位于每个月5日前报送上个月的行政检查实施情况。每半年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通报。及时总结和宣传执法监督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2020年度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连建法〔2020〕163号(市住建局2020年度行政检查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