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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4-0019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10-10
文号: 连建质安〔2024〕31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领域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领域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0-10 17:50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市质安站,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连云港市建筑工地领域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0日 


连云港市建筑工地领域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4〕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用油管理,保证用油质量,减少污染排放,消除建筑工地用油安全隐患,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建筑工地自建储油罐成品油等相关违法行为。

二、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

自2024年9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遵循“市级指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整合力量,长效管控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排查,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建筑工地合规使用正品油检查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工作,告知建筑工地合规用油方式和途径:原则上建筑工地内不得建设和使用油罐储存成品油,用油单位可到加油站办理成品油灌桶业务,其中汽油灌桶业务需经属地公安部门备案,并指定加油站;因工程建设特点、区域、规模等条件约束,确需建设临时油罐储存成品油的,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备,并取得安全、消防、环保等验收;用油单位须从具备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的正规成品油经营单位购买,取得合法票据,建立相应台账;油品须由经营单位通过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油罐车进行配送。

(二)开展建筑工地违规建设和使用储油设施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将发现的建筑工地建设和使用储油设施线索提供给属地政府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或牵头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违规建设和使用储油设施的整改、没收或拆除等工作。

(三)积极参与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参与属地开展的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配合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要配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地机械使用油品抽样化验、检查用油单位购油发票、油品使用台账等工作,协助商务、税务等部门严查建筑工地自用油品违规对外销售和打击成品油偷漏税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0日)。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属地建筑工地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1月20日)。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责,对建筑工地自建储油罐成品油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梳理成册,形成清单,对摸排发现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积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领域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工地违规使用成品油检查工作的意义,准确把握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职责,迅速对建筑工地自建储油罐成品油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相关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的底数和现状,全部登记编号,建立基础台账。要建立“清账销号”制度,对摸排出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站(点)、流动加油车,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治期限和具体措施,确保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坚决不留死角、不留欠账。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18日向市住建局报送行动进展和“清账销号”情况(附件1、附件2),重要情况及重大战果及时报送。实时跟踪推进依法查处建筑工地自建储油罐成品油等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四)加强氛围营造。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宣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危害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整治行动的支持度和响应率。张贴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全力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环境。

附件下载: 连建质安〔2024〕317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领域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