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5-0010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1 |
| 文号: | 连建质安〔2025〕152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施工“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和遏制质量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工程质量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告屏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指导活动,引导辖区内在建项目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质量月”宣传。
(二)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宣贯活动。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要系统研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江苏省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改善型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整治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梳理国家、省、市相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通过集中宣讲、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工程质量政策法规落地落实。组织企业项目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程质量专业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宣贯解读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质量专题宣贯培训会,引导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业学习,提高技术素养,指导企业落实质量风险分级管控、质量多发问题防控措施。市住建局制作《预验房指南》短视频,为群众提供清晰、实用的验房知识,以“手把手教群众轻松验房”为核心,打破验房“专业壁垒”,用直观、通俗的方式将复杂的验房流程拆解为可操作的步骤,同时精准指出各环节注意事项,引导群众通过短视频快速掌握关键验房技巧。
(三)开展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市住建局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质量观摩活动,充分发挥精品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展示分享项目质量标准化、绿色施工、工程新技术应用、新工艺应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企业间交流学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助推我市建筑工程品质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要开展“质量大讲堂”,面向群众宣讲工程质量管理及质量通病防治常识;组织“业主开放日”“业主预看房”活动,邀请业主代表走进施工现场观摩做法工艺。
(四)开展工程质量有奖答题活动。依托连云港房地产网微信公众号搭建线上答题平台,题目涵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工序管控、建材质量鉴别等实操知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普及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核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89号令)等规定,重点核查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基本条件、企业质量管理等方面,督促和指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策划、明确目标、制定方案、细化安排,周密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多途径多手段开展“质量月”活动,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小结及活动情况照片(不少于10张)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0518-83081768,邮箱:lygzac@163.com。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