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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6-0001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6-02-04
文号: 连建质安〔2026〕2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2-04 09:41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8号)、《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10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分别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下载: 21号附件2.pdf

附件下载: 21号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