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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5-0002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5-04-21
文号: 连建安〔2025〕5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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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4-21 10:50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标对表“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任务,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安全责任,统筹推进安全工作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作为局党委会第一议题,纳入局党委专题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定期、适时会商研判安全形势、调度推进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安全处、组织人事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

(二)压紧靠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聚焦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尽职履责管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健全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紧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管理,切实提高岗位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及能力水平。(安全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

(三)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照市安委办《2025年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聚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任务和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无水高层建筑、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等工作,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

二、强化安全监管,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四)持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企业、人员安全准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行为。强化企业和人员安全条件动态核查,强化岗位人员履职管理,严格落实持安全检查记录仪检查、安全日志等制度,针对性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作用。聚焦重大隐患防治、危大工程管理、典型易发问题和事故防范,强化施工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危大工程、危险化学品等专项管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质安处牵头,建筑市场处、质安站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加强消防审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消防审验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依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行业指导、动态销号”的治理工作机制,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重点疑难问题解决,确保2025年底基本完成治理任务。(行政服务处牵头,物业处、消防审验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六)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协同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整改消除存量问题,严防反弹新增问题。加快完成已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完成存量64公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增量21.6公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积极推动在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提升管网智能监测水平。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随瓶安检”“入户安检”制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闭环管理。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对在建及新建的燃气管道周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公众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和处罚力度。(公用处牵头,质安处、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七)保障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压实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道路桥梁、城市公园等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完善细化实化应急救援措施。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重点区域涉水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值班值守,保障城市安全度汛。紧盯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切实防范火灾。开展市政设施运行情况常态化检查排查、维修养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治,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排除。严格落实地下密闭空间、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操作规范,配备必要的监护人员和设施设备,落实应急措施,严防中毒、电击、溺水等事故。强化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大节庆期间对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区域的巡查频次,确保公园运行安全。加快城市生命线建设,提升城市安全数字化监管能力,形成高效指挥“数据资源池”。(公用处、市政处、园林处牵头,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八)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安全防范。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责任,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共有部位和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维修、养护、管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室内装修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会同业主、使用人和其他管理人联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做好夏季防汛抗汛、冬季防滑防冻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和巡查;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在完成5:1配建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提升充电设施,配合消防等部门建立本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登记台账并加强动态管理、劝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处牵头,材装处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九)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强化市县主体责任,指导市县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旧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督促县区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编制本地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通过“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实施改造。(房安处牵头,安鉴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县区主体责任,指导县区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积极引导产权人(使用人)因地制宜采取拆除、翻建、维修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政策的及时纳入支持范围予以解决。(村镇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

(十一)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监管。切实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自建房倒塌伤人事故。立足实际,因历史原因、客观条件等因素,短期内确实无法进行工程整治措施的经营性自建房,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格声明管控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排查、整治及第三方抽检核查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暂时无法实施工程整改措施、仅采取管控、暂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和高校周边用于餐饮娱乐的自建房要持续进行“回头看”。严禁自建房违规改扩建、带险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提前谋划,做好三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收官工作。对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形成本地区的专项整治总结评估报告,做好验评收官等相关工作。(房安处牵头,村镇处、材装处、安鉴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密排查、严格管理房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方面相关施工、作业,突出对涉及或临近人员密集、关联交叉场所动火作业的管理。指导限额以下小型相关工程备案,强化落实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动火作业“六个必须”、电气焊“十不准”、检维修“七必须”等制度措施,整治消除问题隐患。(安全处牵头,物业处、质安处、房安处、质安站、材装处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三)扎实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指导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复试和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和曝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强化设计交底、工序和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溯源管理。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做好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严格验收把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有效管控外墙、冷库保温材料在拆除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开展既有高层建筑等保温材料排查治理,摸清风险底数,用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推动产权人加大改造投入。对于难以确定产权人的,协调属地政府积极改造;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源头信息追溯,强化信用监管,严格事故倒查追责。(安全处牵头,质安处、房安处、质安站、材装处、人防监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坚持系统治理,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住建等监管干部培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相关从人员人员培训考核准入管理,督促落实用人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统筹提升安全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结合安全月等各类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推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责活动,强化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常识宣传。(安全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

(十五)提升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快“城市生命线”监管系统和功能平台建设运用,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快推进“智慧工地”等相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推动设备大规模更新,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质安处、规计处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六)压茬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常态化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学习运用,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档入库、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着力整治“三违行为”,组织重大隐患“回头看”,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公布典型执法案例。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分类分级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频次。依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灵活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积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轻微免罚和重违惩戒,对于企业自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整改的,免予行政处罚,报而不改、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实施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督检查,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类别,适时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安全处、法规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

(十七)强化应急准备和事故管理。强化应急抢险现场指导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做好灾害应对防范。健全落实预案措施和保障机制,提高现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加强安全信息员及值班人员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及信息报告,遇突发情况迅速响应,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处牵头,局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