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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6-0002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6-03-04
文号: 连建质安〔2026〕3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4-07 17:11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6〕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35号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