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6-00022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04 |
| 文号: | 连建质安〔2026〕35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6〕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35号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