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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4-0019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11-04
文号: 连建安〔2024〕33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04 10:46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及《主要部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持续加大住建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健全完善基层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加强市、县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量,优化内设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处(科)室、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均需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落实,不再列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市委编办印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年度执法或检查清单,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根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按照“既要管目录内的、也要管目录外的”要求,主动开展检查,及时整治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加强部门联动,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夯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实施主要负责人和全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作为执法检查重要内容。督促监管领域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教育培训,提升操作技能,培育安全文化。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4.实施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扎实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管道维护管养,加快更新改造燃气老旧管道,加大不合格瓶灶管阀更新改造力度,持续打击“黑气”,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燃气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实施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围绕立项、规划、设计、建造、竣工验收、使用管理、隐患治理等环节,强化高层建筑规划建设源头管控,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执法进小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消防水系统无水、电缆井防火封堵不到位、地下电动汽车车库不符合消防安全等问题,提升高层建筑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行政服务处、设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物业监管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材建机与装饰装修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市物业管理中心、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实施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聚焦生产、流通、施工、日常管理等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和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广使用绿色安全保温材料,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强化设计审查把关,突出材料检测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控,实现全过程质量追溯,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范火灾风险。(责任单位:绿色建筑与科技处、设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行政服务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材建机与装饰装修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大力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7.加快重点领域风险管理信息化。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功能板块)加快完成燃气管网安全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安装、使用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加快重点场所消防监管智能化。推广安装一键警报广播等装置。(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切实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9.提升自救互救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重点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全面提高基层安全治理效能

10.建强基层监管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上下联动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对照省级部门制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组织摸清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5月并持续推进。)

六、持续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养

12.加强教育培训。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并持续推进。)

13.凝聚共治合力。推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发挥12345热线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信访处,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