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6-0002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16 |
| 文号: | 连建发〔2026〕87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6年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连云港市2026年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连云港市2026年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6年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6〕39号)工作要求,决定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工资支付保障不到位、省级预警数据整改不彻底等问题,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确保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全覆盖,推动实名制系统项目更新率达到98%以上、力争实现100%,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超70%,力争实现所有县区(功能板块)省级预警数据和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信访动态清零,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
二、整治范围
聚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国企投资项目、在建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为:
(一)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欠薪问题、“甲指分包”欠薪问题、春节前后出现的欠薪信访投诉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二)四项制度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和省级预警数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三)建筑市场秩序问题,重点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出借资质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
(四)对上述问题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宣传引导。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为重点,聚焦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和建筑市场监管,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常见问题,2026年4月起,通过集中培训、赴企宣讲、普法进工地等形式,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等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在建项目工地,通过以案释法的生动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民工主动学法、依法用工、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隐患排查。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对“国省平台”、信访渠道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梳理,对举报投诉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混乱、存在停工风险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管,摸清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欠薪隐患实际,做到线索早发现、风险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平时。
(三)强化联动配合。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会同人社部门加强核查政府国企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拨付、施工总包单位责任落实、工资先行清偿等情况,着力推动欠款欠薪“连环清”,持续巩固“双清”工作成果,确保政府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动态清零。对逾期交付或停工的房地产项目,推动房地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快资产处置,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各级住建部门对未实行线上实名制管理的项目,要协同人社部门指导做好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对于隐患纠纷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开展专项指导,推动问题切实化解到位。对核实为工程款纠纷的,要发挥行业优势,建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积极调解工程款纠纷问题,对确无法调解的,要及时报送人社、信访等部门,按要求引导通过仲裁、司法诉讼等途径化解矛盾。
(四)强化实名制管理。做好数据源头管理,引导企业提前进行“实名制”设备建设准备工作,推动在建项目100%纳入“实名制”系统,对新增的优质项目,提前谋划创建标杆项目。按照“应管尽管、应入尽入”的原则,实现在建项目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信息和农民工信息均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人员到岗率不低于70%,项目更新率达98%以上、力争实现100%。要从严整改省级预警监测数据,重点处置无施工许可信息、无人工费拨付、无工资发放等问题,推动实现全市预警数据的动态清零。2026年4月起,推动在建项目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电子化,进一步完善可能存在的劳动合同信息不全、合同非本人签名等漏洞,引导农民工做好“进场实名制考勤,离场确认书签名”。
(五)强化“一案双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与人社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线索协同处置,结合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对违法发承包线索和欠薪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在查欠薪的同时,严格排查是否存在“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精准落实联合惩戒,推动建筑市场与劳动用工监管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对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对发现的落实实名制、支付担保等相关制度不到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定期通报典型处罚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起到处罚一起、通报一处、教育全面的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24日前)。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要在全面总结2024年以来治理欠薪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整治内容和重点举措,深入摸清辖区内项目欠薪情况,组织专项工作部署会,制定针对性实施举措,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6年4月25日—11月30日)。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和重点举措,对房屋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分析产生原因,明确化解举措、化解时限和责任人,督促问题项目落实整改。要以政府国企投资项目为重点,切实做好违法发承包线索和欠薪线索的“一案双查”,着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效果。要紧盯春节前后出现的欠薪信访投诉,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强化行业监管,坚持防治结合,确保实质性化解欠薪矛盾,发现一起解决一起,防止“纸面结案”。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工作协作,在精准提供信息数据和欠薪线索,及时打击非法讨薪、非法集访等行为的同时,联合处置欠薪证据不清晰、拒不支付、人员逃逸等问题。
(三)验收巩固阶段(2026年12月底前)。各级住建部门、人社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落实情况,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炼工作经验,梳理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并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已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工作目标,坚决整治到位,及时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治理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深化工作联动。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和属地的业务联动,定期召开会商会议,持续指导各地宣传培训、实名制管理、隐患排查处置、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欠薪矛盾化解等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信息报送。2026年4月份起,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每月2日前报送房屋市政工程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情况表。要及时总结报送治理成效突出的正面典型案例,通过经验宣讲、组织观摩等方式,强化正向引导作用。2026年12月15日前,要将集中整治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胡帅,邮箱:lygszjjscc@126.com)、市人社局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