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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5-0004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5-06-13
文号: 连建管〔2025〕10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通报 批评及慎用班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通报 批评及慎用班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6-13 15:46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认真执行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省、市治理欠薪工作部署,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少数施工企业、班组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不熟悉、不执行,未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总包企业代发工资等制度要求,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个别人员无视法规制度和合同条款,组织非法讨薪、网络舆情等行为,严重破坏建筑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县(区)住建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对江苏大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限制全市市场准入,对江苏融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建议慎重任用丁庆丰等21名建筑业从业人员。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将上述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待欠薪问题整改完毕,申请属地及市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海州区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解禁,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不得在我市承揽新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开展新的劳务合作,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解禁后两年内不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对通报批评的企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审慎考量企业各类评奖评优,酌情取消或降低一年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对慎用班组,不建议各施工企业与其进行劳务合作,若部分企业项目执意使用上述班组人员,须报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备案,并由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对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因使用上述班组人员出现的欠薪信访问题,由使用上述班组人员的企业承担管理责任,并无条件解决欠薪问题。


附件: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及慎用班组人员名单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连建管〔2025〕102号(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及慎用班组人员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