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首页 其它
索引号: 052/2024-0018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9-09
文号: 连建发〔2024〕29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12345及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12345及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9-09 09:22

各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与城市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领导多次就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类投诉案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民生条线服务和保障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12345及数字化城管等案件快速处置能力,强化首问跟踪负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提升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处置意见通知如下:

一、区域范围及处置原则

区域范围:本通知涉及12345及数字化城管案件区域主要指海州区、连云区主城区。开发区、赣榆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参照本处置意见执行。

案件内容: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城市桥梁、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供水及配套设施、供暖及配套设施、燃气及配套设施等。

处置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权属明确的案件由对应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其余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案件由属地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置,属地住建局应加强辖区内各板块、责任主体的统筹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业务责任主体

目前海州区、连云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相关设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属地住建局管理;自来水、燃气、供暖等特许经营的事项由各企业负责运维;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建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农商控股集团等相关单位承建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管养(详见附件:各责任主体管养明细表)。

(一)市政道路、桥梁:海州区、连云区市政道路、桥梁主要由属地住建局负责管养,市城建控股集团承担建设的市政项目,在未正式移交前,由市城建控股团负责管养。

(二)雨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海州区、连云区雨水管网及配套设施主要由属地住建局负责运维,市城建控股集团、市农商控股集团负责其承担建设的雨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运维。

(三)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海州区、连云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主要由属地住建局负责运维。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市住建局移交区级管养的市政道路沿线污水主干管网(移交后属地新建管网除外)及市住建局权属污水主干管网的运维,市城建控股集团、市农商控股集团负责其承担建设的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运维,其余道路污水主干管网、收集管网及配套设施由属地住建局负责运维。

(四)城市照明设施:目前海州区、连云区照明设施运维责任主体较多。海州区大部分主干道照明设施由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运维;其余照明设施由属地住建局负责管理。

(五)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海州区、连云区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主要由属地住建局负责管理。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建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农商控股集团等单位承担建设的园林绿化项目,在未正式移交前由各建设单位负责管养。

(六)供水及配套设施:海州区、连云区供水及配套设施由属地住建局负责管理和案件处置,具体运维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运维,区域供水由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区域供水协议的供水单位负责运维。

(七)供暖及配套设施:海州区集中供暖主要由三家单位负责运维,由海州区住建局负责管理和案件处置,其中连云港市市政公用有限公司负责海州区西部城区(龙尾河以西)玉带河以北区域;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海州区西部城区(龙尾河以西)玉带河以南区域;连云港新兴热能有限公司负责凌州西路——港城大道西、穿越港城大道段至东盐河西堤——跨越东盐河—东盐河西堤至学林路东——学林路至苍梧六期、青峰路至凌州路、青峰路至一院西侧。分布式供暖由各供暖单位负责对设施及管线进行管养。

(八)燃气及配套设施:海州区、连云区燃气及配套设施由属地住建局负责管理和案件处置,具体运维由新奥燃气公司负责运维。

三、12345及数字化城管案件信息双向推送

根据责任划分,责任范围内的案件,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GB/T 30428.8-2020》和《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类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做好案件的处理及反馈。非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在做好案件退回的同时,根据责任划分横向推送到相关责任单位,提示处理。

四、坚持案件首问全过程跟踪处理

由首次接收案件信息单位(人)负责案件办理,或主动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处理案件,跟踪案件后续处理进展情况,直至案件处理结束。

五、建立案件闭环定期考核机制

市住建局将建立案件处置考核机制,将12345及数字化城管案件的处理情况体现到工作简报、行业通报中,并纳入到对管理单位的考核打分、经费拨付、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处置不力的单位(部门)应及时提醒、约谈,严格考核、监督管护单位做好案件处理工作。

附件:各责任主体管养明细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298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