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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4-0004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2-27
文号: 连建安〔2024〕4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2-27 11:30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局相关处室单位: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住宅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教训十分惨痛。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部署调度相关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省消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要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以及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施工现场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排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排查是否及时维护和更换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是否设置电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小型电动运输机械等)专用停放区域,是否实施集中统一停放和充电;是否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及时清理可燃包装纸、包装盒、可燃编织袋。二是必须排查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是否数量不足或宽度不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失或损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符合实际,工人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三是必须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四个一律”(一律持证上岗、一律申请批准、一律条件核查、一律现场监管),重点排查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四是必须排查生活区是否做到“五个严禁”。严禁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建筑构件;严禁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严禁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未设置限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严禁食堂采用多层结构,严禁宿舍、办公用房建筑层数超过3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发现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送消防主管部门查处。

二、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巡查排查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同配合消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制定并落实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消控室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做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质量检查

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在建工程外墙保温材料性能质量开展排查,严禁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对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要求,对于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和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应严格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材料;对于高度大于24米小于50米的建筑鼓励使用A级材料,严禁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l级的材料。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外墙保温材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守牢工程设计、材料选用、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关口。配合开展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梳理并按要求提供设计、施工、竣工备案等资料。对于发现的突出隐患,要及时报送属地人民政府,稳妥有序推动实施更新改造,切实消险除患。

四、加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

督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人配合消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人防工程内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齐全;有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无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区,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五、强化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要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抓好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消防审验等关键环节,规范参建各方行为,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切实把牢建筑消防安全源头关口。开展联合执法,结合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协同公安、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检查是否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对存在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形成闭环。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研究分析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深刻领会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健全完善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等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形成清单,督促从快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拿出时间表,有力有序推进。要明确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排查整治推进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报送市住建局安监处。联系人:刘金艳,联系电话:83081857,电子邮箱:lygzjjaqc@l26.com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