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5-0000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7 |
| 文号: | 连建发〔2024〕371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雪除冰应急工作指南》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市扫雪除冰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为更好提升住建系统应对大雪等极端天气处置能力,加强市住建系统各条线扫雪除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结合《连云港市扫雪除冰作业指南》《关于加强扫雪除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雪除冰应急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条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雪除冰应急工作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住建系统冬季扫雪除冰及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准备、响应级别、工作目标及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住建系统冬季扫雪除冰应急作业,主要为住建系统市政公用、物业管理、房屋安全、建筑工地、园林绿化、办公区域等扫雪除冰作业提供规范和指引。
2 编制目的
为提高市住建局各相关业务条线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积极响应市扫雪除冰指挥部相关工作安排,迅速有效的处置雨雪冰冻突发事件,保障住建各民生条线安全、平稳运行。
3 作业准备
3.1坚持应急保障原则,以保通、保供、保安全为目标,做到提前准备、保障有力、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3.2制定应急预案,成立扫雪除冰指挥部,建立扫雪除冰抢险队伍和专业突击队。
3.3储备扫雪除冰应急物资,购置雪铲、融雪剂、铁锨、扫帚等扫雪除冰必备基本应急物资。
3.4组建备有小型撒布机、铲车、皮卡车手推式初雪设备的劳务队伍。
4响应级别及措施
4.1小雪(Ⅳ级)
市住建系统物业、市政公用、房屋安全、建筑工地等条线作为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分别明确1名联络员,确保通信畅通,随时接收传达局扫雪除冰办公室相关通知。提前通知本条线各部门各单位储备扫雪除冰物资、设备。
4.2中雪(Ⅲ级)
局扫雪除冰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各条线成员单位安排人员值班,联络员确保通信畅通,及时传达接收应急指令,宣传发动本条线各部门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急工作。
4.3大雪(Ⅱ级)
局扫雪除冰办公室和各条线成员单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联络员统一到局扫雪除冰办公室集中办公,通知本条线开展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统计报送扫雪除冰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4.4暴雪(Ⅰ级)
局扫雪除冰办公室和各条线成员单位业务领导24小时值班,联络员统一到局扫雪除冰办公室集中办公,条线成员单位对本条线扫雪除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每2小时统计报送扫雪除冰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5工作目标及要求
5.1物业管理条线
工作目标: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做好内部和对外道路连接段的扫雪除冰工作。做到开门见路,持续清扫,优先保障小区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连接段、车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清扫工作,实现小区内部道路闭环通行,充分动员小区业主共同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5.1.1小雪(Ⅳ级):检查除雪物资是否充足,做好常规储备工作。确保物业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进行路面检查,尤其是小区主要通道、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地段,确保不影响通行。对坡道、斜坡做好防滑措施。在小区门口、单元门口等地张贴或设置提示牌,并通过微信群提醒业主注意路况。
5.1.2中雪(Ⅲ级):提前增加融雪剂、铁锨等工具的储备量。加强值班值守,非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备勤。及时清理小区内道路、小区出入口和车库出入口积雪,确保没有大面积积雪影响交通。在小区内增设防滑警示标志,并在微信群内发布安全提示,提醒业主注意道路湿滑情况。对坡道、斜坡做好防滑措施。雪停后,及时清扫小区内所有道路和出入口积雪。对融化后的冰雪应进行清除,避免再次冻结。对屋顶、车棚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除积雪和冰锥。
5.1.3大雪(Ⅱ级):各小区物业服务人应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融雪剂、铁锨、推雪铲等物资充足,并检查清雪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加强清雪力度,重点清除主要通道、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积雪,打通行人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适时撒融雪剂和防滑材料,特别注意对坡道、斜坡做好防滑措施。通过业主微信群和公告栏发布天气和道路状况的更新,提醒业主出行注意安全。对有可能发生高处积雪滑落造成伤害的区域设置警戒。雪停后,及时清扫小区内所有道路和出入口积雪。对融化后的冰雪应及时进行清除,避免再次冻结。对屋顶、车棚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除积雪和冰锥。
5.1.4暴雪(Ⅰ级):暴雪预警发布后,各小区物业服务人应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检查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并做好后勤保障及物资供给工作。采取人工或机械设备进行扫雪铲冰作业,优先打通行人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积雪可堆放在道路两侧空地或绿地自然消融,达到雪中慢行标准。雪停后,及时清扫小区内所有道路和出入口积雪。对融化后的冰雪应及时进行清除,避免再次冻结。对屋顶、车棚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清除积雪和冰锥。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树坑和绿地内,以免影响植物生长。
5.2市政公用条线
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做好冰雪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供水、燃气、照明、供热等保通保供条线能够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市民生产生活需求;负责住建系统新建未移交管理的隧道口、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桥梁、园林绿化的扫雪除冰工作,督促指导属地住建及相关部门根据政府分工,开展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的扫雪除冰工作。
5.2.1小雪(Ⅳ级):提醒供水、燃气、照明、燃气、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相关条线及时关注天气情况,针对雨雪冰冻天气,加强设施巡查和维护力度,成立应急专业抢修抢险队伍,提前安排准备好应急物资和应急车辆。
5.2.2中雪(Ⅲ级):加强设施巡查频次,应急专业抢修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处理突发抢险事件。督促属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管理单位,根据各区责任分工,做好城市桥梁、绿地、公园广场的扫雪除冰工作。
5.2.3大雪(Ⅱ级):应急专业抢修抢险队伍24小时待岗值班,随时处理突发抢险事件。属地市政养护队伍24小时值班,按照市扫雪除冰指挥部指南开展城市桥梁扫雪除冰工作,督促属地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做好绿地、公园广场的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清理断枝枯枝,保障次日市民出行、锻炼需求。
5.2.4暴雪(Ⅰ级):应急专业抢修抢险队伍24小时在岗,随时处理突发抢险事件。属地市政养护队伍全员上岗作业,按照市扫雪除冰指挥部指南循环清扫桥面积雪,保证桥梁基本通行条件。督促属地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做好绿地、公园广场的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清理断枝枯枝,保障次日市民锻炼通行需求。
5.3房屋安全条线
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属地做好危险房屋冰雪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排查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消除低温冰冻天气对房屋安全的影响,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5.3.1小雪(Ⅳ级):提醒各县区住建部门及时关注天气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工作。
5.3.2中雪(Ⅲ级):提醒各县区住建部门做好风险研判工作,督促产权人做好房屋除雪除冰工作,确保住用安全。
5.3.3大雪(Ⅱ级):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登记在册的C、D级危房进行“回头看”,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排除措施,必要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5.3.4暴雪(Ⅰ级):督促各区县住建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对既有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工作,通过走村入户、走访群众,实地排查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消除低温冰冻天气对房屋安全的影响。特别是对登记在册的C、D级危房进行“回头看”,加大日常安全巡查频次,发现险情及时督促产权人采取排除措施,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已腾空房屋要进行再检查、再核实,严防居民居住使用,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5.4建筑工地条线
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建筑工地、混凝土和砂浆生产生产企业做好冰雪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积极预防应对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确保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
5.4.1小雪(Ⅳ级):通知提醒各县区住建部门及时关注天气情况,提醒建筑工地提前做好相关设施加固工作,做好风险研判。
5.4.2中雪(Ⅲ级):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坠等管理措施,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结冰。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
5.4.3大雪(Ⅱ级):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同时做好雨雪天气基坑边界排水设置,强化预防基坑坍塌的应急消险措施。
5.4.4暴雪(Ⅰ级):遇到强冷空气、暴雪等极端天气时,采取全面停止施工等措施,相关设施设备加固停运。
5.5局各直属单位
工作目标:做好局机关、直属单位办公区域“门前雪”的清扫工作,协助结对社区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5.5.1大雪、暴雪天气,工作日上班前完成各自办公区域“门前雪”的清扫工作,相关涉及扫雪除冰工作的业务部门安排人员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住建系统扫雪除冰突击队成员,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雪除冰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随时听从上级扫雪除冰指挥部安排开展应急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