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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连云港市打击瓶装液化气“黑气” 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的公告
- 时间:2025-09-25 17:34:55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全市广大居民群众:
为整顿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扎实做好燃气行业安全保障工作,鼓励全市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涉瓶装液化气“黑气”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现向社会公布瓶装液化气“黑气”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举报范围: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
2.未取得燃气充装许可、充装站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3.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等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违规行为;
4.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瓶灶管阀”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
5.其他涉及瓶装液化气违法经营、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深化打击“黑气”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可通过12345热线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反映有关情况。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