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管理办法》评估工作方案
  • 时间:2021-07-22 11:21:0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为做好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严肃性,发挥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实施绩效的作用,根据《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入廊暂行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效果评估,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全面调查了解《办法》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和评价《办法》的实施绩效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完善落实我市地下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估内容

《办法》规定的做好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

三、评估原则

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全面调查了解《办法》的实施情况,全面收集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民或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客观全面地对《办法》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应依法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法》实施效果评估的主要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向社会公开。

四、评估标准

(一)合法性评估:《办法》是否与上位法及国家有关政策一致。

(二)合理性评估:行政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否一致;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序是否相当,是否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该文件的制定目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是否合理、是否体现公平、公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是否符合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三)规范性评估:立法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用语是否规范、条文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文件的正确、有效实施。

(四)操作性评估:《办法》所设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具体可行,能否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

(五)实施效果评估:《办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办法》是否有力地得到贯彻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办法》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办法》贯彻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评价和反应。

五、评估方法

采用文献研究、抽样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专家咨询、案卷评查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在我局网站登载《办法》全文,公开评估方案、评估程序和评估情况等信息,并开设公众意见反馈专栏,方便公众发表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意见等方式,向市住建局或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评估步骤

(一)成立《办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小组。评估小组由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及受邀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二)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办法》制定及审核的档案资料、《办法》实施以来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反映、网站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专栏上公众提出的意见、各种媒体报道的有关评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撰写《办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市司法局。

(四)评估小组制定调查提纲,设计调查问卷。

(五)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办法》实施现状以及相关公众的建议。

(六)牵头组织市民、相关代表或专家等举行座谈会。

(七)撰写评估报告报市司法局,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社会各界反映情况;依据本方案确定的评价标准对评估内容进行评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变动情况;评估结果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