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6-07-13 16:33 访问量:
为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江苏省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规定,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港城新世界3号楼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监管科(邮政编码:222001,联系电话:85819026),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建议”字样;
2.传真方式:85811023;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2298686 @qq.com。
附件:《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