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04-16 09:08:1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热度持续上升,社会关注度高。为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现就当前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从4月15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开发企业及其人员的炒房行为;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定、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捂盘惜售或有变相囤积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理商品房或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获取不正当利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二、热点楼盘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市区所有新建楼盘意向客户登记时均应采取实名制方式,不得拒绝任何意向客户的登记要求。凡是意向客户人数多于房源数量的,均应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其开盘方案应接受监管部门指导。

三、支持刚需购房需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开盘方案时,应拿出一定房源用于支持刚需购房需求。刚需登记人数多于刚需预留房源数的,应采取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刚需摇号未中的可再进入普通购房渠道。刚需人员需提供无房证明。

相关办法另行制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加强自律,自觉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对于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