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返退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0-11-27 10:28:0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连编〔2020〕22号),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撤销。为做好资产处置,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现对连云港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返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算范围

2017年4月1日前,已在市区(不包括东海县、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符合省市有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文件要求,并已足额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且尚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建筑工程。

二、清算条件

1.工程项目已足额预缴专项资金,建设单位尚未开工建设的建筑工程,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凭有关资料前往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清退手续;

2.工程项目已足额预缴专项资金,建筑工程尚未完工且目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凭有关资料前往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工程项目已足额预缴专项资金,建筑工程已通过验收,并经备案的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携带文件规定所需资料前往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

三、清算应提交资料

连云港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申请表;

缴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证明(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本工程所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购销合同、有效发票、结算清单及运单、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部分);

在市政府禁止范围内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必须提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许可备案(复印件)。

请各相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办结专项资金返退工作。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朝阳路168号祥源大厦16楼。

联系人:汪林成,联系电话:(0518)85413029。

监督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

监督投诉电话:0518-80526969。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