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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6-02-11 14:52:1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8号)、《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规字〔2026〕10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分别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关于加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pdf
附件下载: 附件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