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公示
  • 时间:2020-04-13 18:05:28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我局现有局公务用车丰田TV7250小轿车(苏G0167V)1台,为2006年购置,目前车辆老化严重,无法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根据《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连事规〔2019〕2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上述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21日。公示期间,可向局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处置车辆存在的有关问题。电话:85412290。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