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永安新村小区共有产权式两限房产权比例的通知
  • 时间:2020-01-08 15:13:55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物价局《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工作的意见》(苏建房保〔2014〕67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折算出的金额作为政府出资额,个人按成本价格购买的两限房的购房款作为个人出资额,经测算,永安新村小区共有产权式两限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分别为29%和71%。

永安新村小区土地估价基准日为2018年10月24日,按照相关规定购买政府产权部分变更为完全产权后,土地性质即由划拨转为出让。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发改委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