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茗馨花园保障性住房变更完全产权缴纳增值收益标准的通知
  • 时间:2020-01-08 15:15:13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第51号令)和《连云港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连政发〔2008〕77号)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公布茗馨花园小区保障性住房变更完全产权缴纳增值收益标准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1990元/平方米。

2.两限房:1790元/平方米。

3.车库:200元/平方米。

茗馨花园小区土地估价基准日为2018年10月24日,缴纳增值收益变更为完全产权后,土地性质即由划拨转为出让。

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关于公布茗馨花园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增值收益标准的通知》(连住房发〔2014〕3号)同时废止。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发改委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