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2家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文责任不力予以扣减信用分值的通报
  • 时间:2020-05-13 10:27:11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区住规建局、功能板块规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市创文办组织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测评,经其督查发现,市区有12个物管小区不同程度存在卫生保洁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公益广告破损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同科汇丰国际(海州区)

在管企业:江苏同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有多处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A6号楼一单元楼道照明灯不亮及电梯口一处乱涂画;2号商业楼楼后绿化带内有垃圾;有一处下水道旱井无盖;楼道内墙面污损并有零星小广告;小区内消防通道锁死,未预留联系电话。

(二)茗馨花园(海州区)

在管企业:连云港房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小区东门南侧附近地面烟头遍地;小区多处绿化带严重毁损;小区内多处垃圾桶垃圾外溢、卫生保洁不到位、日常管理较差。

(三)梧桐蓝山(海州区)

在管企业:江苏海立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小区内多处非机动车乱停放;多处垃圾桶分类不合理;2号楼一单元绿化内有烟头;个别绿化带破损。

(四)明珠皇冠(海州区)

在管企业: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多处可见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多处垃圾桶分类不合理并有垃圾外溢现象;个别楼道有乱堆放且墙面污损。

(五)机关大院小区(海州区)

在管企业:连云港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个别楼道内有乱涂小广告和乱堆放现象,照明灯不亮;2号楼三单元楼前乱堆放。

(六)核电专家村(连云区)

在管企业:连云港金辰实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小区内有个别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

(七)保利海上五月花(连云区)

在管企业: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存在问题:小区有乱堆放现象,多数垃圾桶分类不规范。

(八)天惠爱丁堡(市开发区)

在管企业:连云港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小区内未见微型消防站或消防器材,且无消防指示;多处见到遛狗未牵绳现象;绿化带内多处有烟头和车辆停放;16号楼一单元楼道内灯坏并有乱堆放和张贴小广告、垃圾桶有破损现象;17号楼一单元门口乱停放非机动车、私拉乱接电线、楼道内灯坏、台阶有小广告、电信线外露。

(九)四季金辉(高新区)

在管企业: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存在问题:有遛狗未牵绳现象;垃圾桶分类不合理并有破损;5栋一单元楼道内有停放非机动车、八楼楼道有非机动车停放和杂物乱堆放。

(十)恒大名都(高新区)

在管企业: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存在问题:绿化带内有零星垃圾并多处有宠物粪便;消防通道有路障阻碍通行;个别垃圾桶分类不清并有破损现象。

(十一)金秋情缘(高新区)

在管企业:江苏君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南门入口外公益广告破损;南门绿化带内多处有烟头;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相对简单;垃圾桶分类不合理且垃圾未及时清理;地面有小广告;2号楼二单元有烟头并乱涂小广告;8号楼一单元楼道乱堆放;小区内未见微型消防站或消防器材。

(十二)海连新天(高新区)

在管企业:连云港市东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有3处遛狗未牵绳现象;西门口及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桶分类不合理并有破损;绿化带内停有非机动车、小区内有机动车乱停放;小区内未见微型消防站或消防器材,有乱张贴,墙面有污损现象。

二、处理情况

(一)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物管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规定》(连建物监〔2019〕464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决定对江苏同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房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海立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金辰实业有限公司、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江苏君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东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扣减信用分值2分。根据《规定》相关要求,同一小区被市创文办通报2次(含)以上的,扣分予以翻倍累计;被市创文办通报3次(含)以上的,暂停本年度评先评优和一年投标资格。凡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市区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务必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创文标准,倒排节点,挂图作战,加大自查整改力度,确保7月底前全面达标。

(二)请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照市创文办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凡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跟踪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并于5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联系人:杨秋诗,联系电话:85485385。

三、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2020年是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安排,物管小区创文工作务必于7月底前全面达标。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紧绷紧创文“责任弦”、牢牢带好创文“紧箍咒”。要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对照创文标准,全力抓整改、抓落实、抓达标,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毅力高质高标推进物管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力度。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采取分片分区包干形式,加大对辖区物管小区创文督查力度,务必确保创文督查点位家家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创文重点、难点物管小区应采取跟踪督查、反复督查等形式,加强督查频次和力度,确保重、难点物管小区尽快达标并保持长效管理。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对市区各物管小区实施创文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奖惩力度。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督查发现的物管小区创文问题应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未按规定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物管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规定》(连建物监〔2019〕464号)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文责任不力的,可按各区规定实施扣减信用信息分值、暂停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我局予以支持。此外,对坚决落实创文要求,受到通报表扬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视情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或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特此通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