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19-0113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31 |
| 文号: | 连建物监〔2019〕451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住(规)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推进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考核标准,对拟申报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自评、整改。
2.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自愿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物业管理项目的名单于11月10日(周日)前报送至我局物业监管处(联系人:杨秋诗;电话:85485385 ;邮箱:lygzfjwyc@163.com)。
3.我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区推荐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价要求,强化工作落实,要通过服务质量评价,切实推动本县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本次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选工作不听取专题汇报,专家组直接现场分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写入考评意见,现场复印或拍照交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被考评企业各一份,由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物业服务企业整改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
(市级示范项目申报表及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可到连云港市智慧物业网www.lygwygl.com下载。)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