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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0-0031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12-25
文号: 连建物监〔2020〕52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对通过省级验收的2019年度省级宜居住区通报表扬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对通过省级验收的2019年度省级宜居住区通报表扬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25 16:40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2019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市推进了6个省级宜居住区项目创建工作,相关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全力配合,加大投入,努力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全方位整治达标,顺利通过了省级评价组验收。经研究,决定对通过验收的6个省级宜居住区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1.玉带新村小区(海州区)

实施单位:海州区住建局

2.广东花园(连云区)

实施单位:连云区住建局

3.观澜尚城(赣榆区)

实施单位:连云港市恒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美麟大公馆南区(东海县)

实施单位:连云港市美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书香府第(灌云县)

实施单位:连云港海之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尚书院(灌南县)

实施单位:江苏永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