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2-0002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8 |
| 文号: | 连建发〔2022〕18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3·15曝光台》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选树一批业主放心消费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做好“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工作,《3·15曝光台》栏目组拟开展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满5年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在本市合同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少于5个。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填写申报表,于2022年1月20日前发至邮箱627368585@qq.com。
(二)各申报单位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提供不属实信息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
三、评选活动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
(二)《3·15曝光台》栏目组评定;
(三)拍摄获奖品牌企业宣传视频;
(四)颁奖仪式;
(五)品牌宣传。
附件: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申报 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连建发〔2022〕18号(关于开展《3·15曝光台》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