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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2-0002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1-18
文号: 连建发〔2022〕1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3·15曝光台》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3·15曝光台》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2-08 10:32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选树一批业主放心消费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做好“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工作,《3·15曝光台》栏目组拟开展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满5年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在本市合同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少于5个。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填写申报表,于2022年1月20日前发至邮箱627368585@qq.com。

(二)各申报单位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提供不属实信息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

三、评选活动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

(二)《3·15曝光台》栏目组评定;

(三)拍摄获奖品牌企业宣传视频;

(四)颁奖仪式;

(五)品牌宣传。


附件: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申报 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连云港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连建发〔2022〕18号(关于开展《3·15曝光台》2021年度连云港市业主放心消费物业服务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