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52/2020-00022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 文号: | 连建物监〔2020〕32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物管项目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住(规)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12月11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二组对我市东海县瑞嘉花园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督查,督查发现该小区存在“消控室无人值班、消防水泵无法打开、物业公司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已对该问题作出专门通报和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管理工作指示要求,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物管项目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排查问题
截止到目前,已排查344个高层物管项目,排查楼幢数2389个,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楼幢数1488个,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4029个。经梳理统计发现,各物管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消防通道被堵塞、封闭和占用,消控室无值班人员或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无法联动,消防栓内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缺失且无法正常供水,消防泵房标志标识不清,消防稳压泵和稳压设施无法正常工作,消防应急电话无法正常使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员操作系统不数量”等问题,目前整改达标率仍然不高,对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二、整治时间
2020年1月22日—2020年11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1)各物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附件2)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全面清理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问题;
(2)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供水,消防水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高层物管项目否配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人员持证上岗、专人值班制度;
(5)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是否存在飞线充电及电动车上楼充电现象;
(6)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应急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四、行动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2月6日前)。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召开会议,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2月7日至6月30日)。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工作,确保标识标线、警示标牌应设尽设。组织开展对各物管项目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倒排时间点,辖区各物管项目逐一过堂、逐一整治,采取建档销号管理模式,一项目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3)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7月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话工作成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物管项目消防安全态化、长效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认识要再提高。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二组已进驻连云港,开展为期一年安全专项检查。前一阶段,督导二组对东海县瑞嘉花园小区督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已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至省委省政府。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企业要引以为戒,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责任弦,不得抱有侥幸麻痹心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开展物管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攻坚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要再深入。由于物管项目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性、实时性强,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排查出的现有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再深入,再排查,确保各项目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全部覆盖到位。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形式,确保辖区物管项目消防安全隐患督查家家到。市局将组织专家采取不定期抽查形式,对物管项目消防安全隐患工作实施督查。
(三)整治要再加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立即部署安排消防车通道划线、警示标牌制作等工作。同时,各企业对排查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应立即整改,因故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打12345和96119举报电话,报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对于消控室、消防泵房等消防设施设备瘫痪等消防隐患工作,在保修期内的应及时报开发建设单位处理,在保修期外的根据法定程序动用维修资金维修。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各物业企业应排出整改时间点,列出时间轴,在整治行动时间内切实整改到位。此外,各物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四)问责要再强化。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各物管项目未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扣分,视情取消企业评价评优或投标资格。同时,各县区要加强部门联动,因消防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处罚责任书的,各县区要及时汇总,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扣分。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