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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020-0024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9-04
文号: 连建发〔2020〕38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连云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督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加强连云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督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9-04 16:35

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切实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5日至25日期间,成立督查专班,组织对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一、督查范围

2020年度纳入住建部和省、市级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项目(详见附件)。

二、督查重点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查看纳入住建部和省级改造任务小区推进情况: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改造前是否认真开展项目摸排确认、小区现状及居民改造需求调查、改造方案公示等前期工作;是否动员居民主动参与改造全过程,是否建立落实“居民义务监督员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做到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二)建设程序及标准。是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应办尽办;主管部门是否加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是否常态化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督查检查。

(三)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是否严格按照小区改造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内容有无缺项漏项或未经论证审核随意调整的情况。

(四)是否建立老旧小区进展情况月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基础台账资料是否及时更新完善。

(五)老旧小区改造宣传情况。是否及时撰写老旧小区相关信息简讯,亮点做法,并积极向各大媒体投稿发布。

(六)居民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

三、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5日-9月10日,对9个纳入住建部目标任务的项目开展实地督查;第二阶段:9月11日-9月20日,对32个纳入省级目标任务的项目开展实地督查;第三阶段:9月21日-9月25日,对40个纳入市级目标任务的项目开展实地督查。

四、督查人员

督查组共5人,组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副组长: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倪太平;组员:赵建、金鑫、郭帅宇。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围绕督查重点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并详细记录存在问题,重点问题拍照留存。

(二)督查期间做好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沟通,尽量不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同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督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专题通报并报市相关领导。

附件:1.9个住建部目标任务督查明细表(第一阶段)385号附件1.xlsx385号附件1.xlsx

2.32个省级目标任务督查明细表(第二阶段)385号附件2.xlsx

3.40个市级目标任务督查明细表(第三阶段)385号附件3.xlsx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