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方审价单位调整的补充公示(第二阶段第三批)
  • 时间:2026-01-23 16:13:18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为保障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审价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与准确性,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审价与质量勘验一体化工作模式,市物业管理中心已发布《关于调整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方审价机构资格条件的通知》。现对第二阶段第三批自愿报名单位名单予以补充公示,具体如下:

2、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

若对本次公示的审价单位存在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提交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陆叶,联系电话:0518-8541817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北路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1005室。

特此公示。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