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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的通知
- 时间:2025-11-19 15:18:23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区住建局,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我中心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告知公示与业主意见征求流程
将原“拟使用维修资金告知公示7天后再征求业主意见”的流程,调整为同步推进模式。申请人在小区出入口或楼栋单元门口张贴“拟使用维修资金告知”后,需拍摄当天公示现场照片并上传至连云港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完成即可启动业主表决工作,无需等待7天公示期结束。项目立项阶段,需向系统上传连续7天带有时间水印的公示现场照片。
业主表决工作全面推行线上表决,原则上不再采用手工签字方式。确需线下签字的,需通过系统打印签字表,再征求业主表决意见,申请人需留存签字业主影像资料,实现表决过程可追溯、可核实,从源头减少争议。
二、优化10万元及以下维修资金拨付流程
明确区、市两级资金审批拨付职责分工,简化市级操作环节。区级部门负责审核相关拨付资料,出具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划拨单,申请人向市级部门提交维修资金拨付所需材料,包括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划拨单、施工协议、使用证明、工程结算审核定单及结算书、发票。市级部门仅负责核对付款信息一致性,核对无误后,在维修资金系统内完成操作,将拨付指令推送至网银系统,由网银执行资金划拨。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