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方审价机构资格条件的通知
  • 时间:2025-11-19 11:28:10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审价工作规范、专业、准确,依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审价与质量勘验一体模式,现对第三方审价机构资格条件补充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资格条件及要求

审价机构需具备3A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且专门配备不少于1名负责现场质量勘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该机构需同时承担价格审核与工程质量核验职责,确保审核结果真实准确、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二、已参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审价工作的机构,需根据以下要求完成资格复核:

符合新增条件的单位,需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加盖公章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等材料;若单位具备监理资质,需一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暂未配备符合要求勘验人员的单位,需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配置,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审价资格。

三、未参与2025年度报名机构的报名要求

未参与2025年度报名的审价机构,若符合本通知新增资格条件,且自愿接受《关于更新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方审价机构的通知》相关要求的审价机构,需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名表、审核承诺书、机构汇总花名册及本通知要求的新增资格证明材料。

http://jsj.lyg.gov.cn/lygszfj/wywxzjgs/content/8039f267-c451-4887-8ecf-9520ef17820d.html(关于更新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方审价机构的通知下载链接)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统一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及邮件主题均以“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591226025@qq.com,逾期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咨询电话:0518-85418176。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