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 时间:2025-11-12 09:29:32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行为和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细则》(连建法〔2021〕184号)和连云港市2024年招标代理综合考评结果等,按照省、市相关考核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活动以“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要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努力营造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良好的业态环境。本次检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完善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为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本次定于2025年11月17日-20日开展现场检查。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范围主要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差异化监管和双随机检查要求,按照下列方式抽取现场检查对象:

1.从2024年招标代理综合考评“AAA”等级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5%,“AA”等级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10%,“A”等级和参与考评但未获等级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20%;

2.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但未参与2024年招标代理综合考评的代理机构,从中抽取50%作为本次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中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诚信守法经营情况;2024年综合考评数据资料真实性(详见附件2)。

(三)具体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由我办组织实施,各县区监管部门和相关检查对象应予积极配合。鉴于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且为统一检查,自本通知印发起,所有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均要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因迎检准备不充分而导致的后果由相应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我办按本通知确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于检查前1天通知相应招标代理机构;从我局随机抽取业务精湛的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成立专项抽查组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四)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我办将及时总结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转至相应监管部门,作为日常监管和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考评的依据。

三、其他要求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县区监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强化责任,全力协作。

(二)参与检查、组织、协调的人员应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抽查对象及其抽查项目的商业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和违法利用;不得对抽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产生不必要的干扰。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抽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检查。检查过程形成的相关记录、数据和文书资料,做好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刘睿卿;联系电话:0518-85502958。


附件:1.检查依据

    2.检查结果记录表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