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 时间:2021-09-03 10:24:49 来源:市住建局 阅读次数: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省住建厅督查组将于10月份对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为做好我市迎查工作,全面梳理总结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以良好的状态迎接省住建厅的督查,现对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内容包括:

1.配套政策制订、工作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2.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设定、专业技术人员匹配、园林工程业绩条件及招标投标市场监管情况。

3.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竣工质量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4.园林绿化工程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组织辖区园林绿化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初审工作)。

5.依法行政(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二、方法步骤

为了做好迎查工作,全面梳理总结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将分四个步骤开展相关工作。

(一)全面自查

2021年9月2日至9月14日。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省住建厅督查的内容,制定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规范管理,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纸质盖章报送至市住建局绿化处。

(二)座谈交流

2021年9月15日,市住建局将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交流会。围绕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内容,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了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困难,提炼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初步整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形成工作台账,带至座谈交流会现场展示交流。

(三)整改提升

2021年9月16日至9月24日。针对自查中暴露出来的个性问题、管理缺位,按照自查报告中形成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跟进补位,多做前期工作,及时向市局报告工作进度。对已办结的问题,继续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坚决防止有关问题“回潮”和“反弹”。

(四)迎查准备

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各单位围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重点督查内容结合自身管理工作实际,细致、全面、准确、客观地形成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材料。要全面及时搜集整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形成工作台账。对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在建项目要及时做好巡查监管,落实各项管理责任,有重点地抽取1-2个在建项目进行工作现场会布置,做好迎查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省住建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督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立即行动、精心布置、充分准备。厘清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迎查准备充分到位。

二是要加强排查,摸清情况。要对照省厅重点督查内容结合座谈交流会形成的意见和共识,对本辖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管理缺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排查,摸清情况。共性问题及时提炼汇总上报,个性问题、管理缺位,迅速行动整改落实。

三是要夯实基础,完善台账。要按照省厅督查通知要求调阅资料清单,及时完成有关台账资料准备。在督查期间,随时按照督查要求,动态补充相关资料。各县区、各单位对提供的资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是要做好总结,长效管理。各县区、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对本辖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思考、深刻提炼,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将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形成对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长效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各单位做好此次督查相关工作,并明确1名联系人与市局绿化处联系。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请于9月6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座谈交流会议初步定于9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县区、各单位分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参会名单(见附件3)请于9月13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市住建局绿化处 苗保平,电话:85415320。电子邮箱:jsjlhc@126.com。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2.联系人名单回执

3.参会名单回执

(lvhuachu204@126.com邮箱下载附件,密码为85415320)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