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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01/2016-0017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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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概览: 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效: 有效

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12 00:00

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淮海工学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苍梧路北、学院路东、宁连高速西、校园北河道南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80500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61000平方米,学生食堂及商业服务为15000平方米,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诶45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LYGW20140900503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施工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包括B1宿舍(即青年教师公寓)、餐厅(兴海楼)、超市(筑海楼)的室外绿化,以及A1、A2宿舍建设用地的暂时平整铺种矮生百慕大草坪,东院大门的土建、水电工程等,包括绿化土方回填、原场地渣土外运、周边围墙、绿化种植和养护等施工及相应的种植完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养护管理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淮海工学院(招标人)的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社【2010】3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淮海工学院本部校区内
3、工程规模: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总绿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淮海工学院东院学生生活区工程二期绿化工程包括B1宿舍(即青年教师公寓)、餐厅(兴海楼)、超市(筑海楼)的室外绿化,以及A1、A2宿舍建设用地的暂时平整铺种矮生百慕大草坪,东院大门的土建、水电工程等,包括绿化土方回填、原场地渣土外运、周边围墙、绿化种植和养护等施工及相应的种植完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养护管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 期:9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7、招标控制价:360.94004万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7.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6年9、10、1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7.3、资格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说明: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6年12月15日0时0分至2016年12月19日23时59分。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软件公司:
广 联 达:刘书丹:18651253807 郑 磊:13812332568
国泰新点:孙 科:15151591813 朱家旺:15161373079
李仕龙:18662456928 黄桂松:1589610088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6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孙 科
朱家旺
李仕龙
黄桂松 15151591813
15161373079
18662456928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1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1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海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 地 址: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隋军伟 联 系 人: 章工
  电 话: 13912106548 电 话: 05188583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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