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示
| 索引号: |
14252401/2017-0001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19 |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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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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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招标公告 |
| 内容概览: |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招标公告 |
| 时效: |
有效 |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招标公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1-19 00:00
| 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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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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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灌南路东、经二路西、纬一路南、南朐路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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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32296平方米,本次招标为13#楼外墙干挂石材,13#楼建筑面积为23174.0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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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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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061505220102-BD-003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地形、种植、绿化浇灌等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养护管理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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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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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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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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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61505220102-BD-003 一、招标条件 1、 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的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项目 2、标段名称: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绿化工程 3、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灌南路东、经二路西、纬一路南、南朐路北 4、工程规模:约38463平方米 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地形、种植、绿化浇灌等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养护管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 8、合同估算价:约7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2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4.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4.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4.6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 1月19日0时0分至2017年1月23日24时00分。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六、其它要求 1、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网络投标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以刻录成功为准,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李工:18360702913 提醒: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投标单位无需再携带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0518-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朱 工 18360702913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广联达软件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西48号弘瑞楼804室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5106903 传 真: 传 真: 0518-851069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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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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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17年01月19日至2017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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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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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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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17年01月19日至2017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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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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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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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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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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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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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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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28号房地产交易中心11楼 |
地 址: |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西48号弘瑞楼8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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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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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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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孙媛媛 |
联 系 人: |
李丙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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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012178703 |
电 话: |
051885106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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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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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885106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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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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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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