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工程施工询价公告
  • 时间:2020-12-02 17:42:27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1. 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询价人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询价范围:连云港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连云港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工程项目设备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2.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2.3交付使用期:工期10日历天(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建、施工准备、脚手架支护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用工作所需时间。中标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2.5报价最高限价为39364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数据上传至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据中心的证明(提供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5月-2020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详细地址)持报价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询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询价人: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571258